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以及进行实习(试验)等实验活动的各级各类实验场所。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以及外来人员等。
第四条 按照“点面结合、分类引导、分级推进”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以下简称“各学院”)须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过程包括: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二)自主学习:通过江苏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网和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和“在线练习”页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学习相关知识点。
(三)在线考试:各学院自行组织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45 分钟,总分100 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 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3次考试仍未合格者,需间隔2日方可重新参加考试。
(四)组卷、考试内容和题型: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组卷,考试知识点应涵盖安全通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保安全以及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安全等知识,以及防护和急救措施。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组卷时多选题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新入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各学院组织培训,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并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生新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获得准入资格证书,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方能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本科生新生进入实验室,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未取得合格证的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老生,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试。
第九条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学院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本科生由本人签字,研究生由本人和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留档备查。未完成者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十条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具体包括:安全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各类安全教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丰富网上学习内容;监督、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 各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负责本学院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制订安全教育和考试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及相关材料归档;维护充实相关专业试题库;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杜绝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实验操作。
第十二条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学院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试行。